1、公司经营困难,安排员工轮流放假,社保正常缴纳,工资按实际出勤发放,公司是否可以强制实施这一措施?会有什么风险吗?
2、公司经营困难,安排全员放假,社保正常缴纳,放假期间对个别人有临时工作安排的,就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薪资?这样操作会有什么风险吗?
3、公司经营困难,安排全员放假,公司正常缴纳五险一金,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资,是否还存在什么风险?
彪悍的社恐 2023-12-06 09:23 回复 赞(0) 8楼
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带薪休假,自然风险很小。除了医疗事故,人身意外基本不会有其他。但是不带薪的强制放假,肯定是存在风险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