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项目撤场,但是该项目附近公司有其他的项目,最近的离撤场项目只有5分钟步行距离。公司在不变更岗位、不降低薪资的情况下,希望员工接受调岗到旁边项目,已有四名员工合理调整项目安排好。该名员工不同意,也未办理离职手续,在项目撤场后到别的单位上班了。
操作:这个时候需要发信息告知员工“公司有合理调岗安排,员工不接受,到别的单位上班,为遵从个人择业自由,自XX年XX日解除劳动关系”吗?
分析:不发的话如果员工后续在外发生意外等,会不会要求公司赔偿?会不会主张一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发了的话员工会不会以此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要求双倍赔偿金?
补充下:项目领导在发现他在本项目撤场最后一天撤场未全部完成后,已经在帮助新单位做事,第二天也直接在其他单位上岗。项目发了一个微信解除通知,告知其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公司劳动合同有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故公司解除。
请各位老师指点下,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