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9日,金某入职某某公司从事行政工作,在职期间,双方签订八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2023年2月,某某公司向金某邮寄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
2023年2月28日,金某收到前述邮件。
2023年3月1日,金某向无锡市梁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拒绝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违法解除的赔偿金89229.28元。
2023年5月4日,无锡市梁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止审理的仲裁决定书。后金某诉至法院。
电闪雷鸣的猕猴桃17120912 2024-09-06 16:26 回复 赞(0) 20楼
会
大摇大摆的米兰花19072522 2024-08-06 15:07 回复 赞(0) 15楼
B
wangxinlinzhang 2024-08-06 14:39 回复 赞(0) 13楼
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只适用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已经是签订了多次劳动合同,那不能按照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去解除劳动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