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行兄弟姐妹:
本人于8月5日提出离职(职位人事行政主管),领导口头让工作交接到10号,一切按流程走,但截止目前离职证明还没给我。目前有很多问题想让大家帮我梳理下,实在困惑。
公司为集团公司,我所在公司是其中一个事业部,独立自负盈亏且有自己的公司名称, 2016年2月底入职公司A,2022年11月接领导通知将社保转移至公司B(因公司A被收购,所有人将社保转移出来),目前是从B公司辞职,实在干不下去了,给我感觉就是公司通过这一两年的挤兑,故意让我主动提离职而不给赔偿,下面是疑惑:
1、离职证明是否应该写从2016年入职时间开始写至2024年8月10日?
2、这么多年未上公积金,是否可以离职一年内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补缴?
3、主动辞职,今年的未休年假可以主张让公司支付吗?
4、社保未按实际工资缴纳,这8年的可以主张让公司补缴吗?
目前只想了解下,并不愿意走其他程序,好聚好散即可,如果公司不给我离职证明,我还不知道怎么办,大家帮帮我,没遇到过这些情况。
luck915 2024-08-21 16:42 回复 赞(0) 1楼
你说事业部有自己的公司名称,是独立法人么,那A就是一家公司;A公司被收购了,领导让把社保转到B,你们和A、B都签过劳动合同没?和哪家公司签,劳动关系就是哪家的。但是,从A到B,非员工自愿,而是公司要求的,通常员工在A公司的工龄,B公司需要接收,如果支付经济补偿金,要合并工龄计算。
1、离职证明是根据实际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写的,作用就是证明你和该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时间上的长短,对你应该没啥影响。
2、去公积金中心维权,根据他们的要求提交资料证明,如果符合,公积金中心会联系公司补缴。
3、年休假未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但是一般公司会安排你休假,延后办理离职。
4、现在社保归税务局收缴,你可以先问问税务局社保补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根据他们的要求操作。
公积金、社保都必须员工维权发起补缴,企业是没办法在员工没有去维权的情况下给你补缴的,因为政策不支持。
Daisytian 2024-08-21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