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吴某到公司工作,岗位为出炉工。
2022年3月12日,吴某在工作期间与同事出铁作业时,炉内高温气体喷出将吴某面部烧伤。
2022年4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吴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2022年5月10日,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吴某停工留薪期为6.5个月。
在6.5个月的停工留薪期间,吴某实际休息51天,之后正常到公司上班。
吴某要求公司支付6.5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公司认为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已经支付,不应再重复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
tiantianlee 2024-08-27 14:24 回复 赞(0) 13楼
狄俄尼索斯26594 2024-08-27 13:18 回复 赞(0) 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