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的一家公司是有十几个地方土豪出资构成的集团公司,我在公司做HR,工作地在深圳。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有关居家养老及金融养老相关的项目(目前尚未盈利)。北京是总公司,通过总裁引进了一个运营团队,现在所有事项由运营团队决定。
北京那边觉得深圳这边工资高,要减工资,就提出了每月少发工资,给员工配期权。实际上公司项目刚成立,也没进行过融资,所谓期权根本就是的空头支票,最主要的工资要减少超过一半,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虽然我是HR,但同时我也是员工,并且之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请教各位,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的这个提议,今后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出现,怎么解决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