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仙 2015-09-17 14:05 回复 赞(0) 1楼
肯定是不合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公司制定上班应提前10分钟打卡否则算迟到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有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那该规章制度是不违法的,否则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