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仙 2015-09-18 14:27 回复 赞(0) 2楼
如果医院认定基本康复了,有正式通知出院的,那继续治疗的费用只能按照普通的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不能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认为医院诊断不准确,想继续治疗,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否则费用自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