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保案例由社保专区整理而成,如没有自己想要问题的请点击在线咨询社保专家!
目录
问1:社保关系转移需要哪些手续?
问2:社保断交已经快三个月了,有没有什么影响?个人账户会清零吗?
问3: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何益处?
问4:深圳哪些人员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问5: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包含哪些疾病?
问6:什么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问7:如何将社保跨省转移?社保跨省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问8:医保费用出现欠费后,对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问9:补交养老保险金时,要交滞纳金及利息吗?
问10:参保后什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问11:如因工作变更或户籍迁移,是否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问12:农村户籍人员从单位离职后,是否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
问1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14: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计算?养老保险每月领多少钱?
问15: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问16:达退休年龄但社保不满15年怎么办理退休?
问17:换了城市工作,原参保城市医保卡中的钱怎么处理?
问18: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用途和划账比例是多少?
问19: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问20: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
问21: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项目?
问22:个人社保明细清单查询、打印要注意哪些问题?
问23: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应该怎样处理?
问24:退休报上去了,多长时间能批下来?
问25:金融社保卡是什么?
问26:医保用药有何规定?
问27:为什么有了孩子还要交生育保险?
问28:未在参保地生育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
问29: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问30:退休后养老金还会涨吗?
问31:职工中断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问32:职工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问3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问34: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
问35:我在广州工作,符合什么条例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问36: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问37: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常识?
问38:社保和商保有什么区别?
问39:五险一金是什么?交了有什么用?
问40:“五险一金”的缴纳技巧及注意事项
问41:一生在多地参保缴费,应在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问42: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养老保险?
问43:企业破产、解散、兼并后,被一次性安置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问44:参保人员就业单位发生变化,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问45: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问46: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问47:辞职后生育保险待遇还有吗?
问48:如何更改参保的身份证号码或姓名?
问49:哪些情形不能补交养老保险费?
问50:多个地方参保如何领取退休金?
问51: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别人两倍,并且缴费年限相同,养老金能否拿到别人的两倍?
问52:离开一个城市时,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钱取出,缴费年限能否累计?
问53:一次性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问54:【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缴费标准是多少?
问55: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的资料?
问56:参保人能否持他人社保卡购买药品?
问57: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问58: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外市吗?
问59: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问60:参保人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问61: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问62:请问女方生孩子时能不能领4个月的工资?是否按去年平均工资来领?
问63:请问我爱人在异地分娩生育保险能报销吗?如果能又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问64:已怀孕22周,能否办理和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中关于产检和分娩费用报销?
问65:由于我和老公都不符合二胎条件,请问超生的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问66:我没有在单位上班,请问我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并自行缴纳社保费用吗?
问67:合肥市户口,社保买多久,生孩子可以报销?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吗?
问68:社保必须办理吗社保办理原则是什么?
问69: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越高吗?
问70:养老金如何领取?
问70: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问71: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待遇?
问72:现在的生育险如何报?在当地缴纳的保险回外省老家生孩子能报吗?
问73:关于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单位应该怎样发放工资?
问74:有关失业保险领取规定及标准
问75:员工离职后失业保险怎么领取,有什么条件和硬性的要求?
问41:一生在多地参保缴费,应在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答:
根据《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总之,要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问42: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养老保险?
答:
你好!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一次性补费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本人自愿,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可适当后延,延迟期间继续按月按规定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才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问43:企业破产、解散、兼并后,被一次性安置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
你好!目前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一些企业破产、解散或被兼并,部分职工被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若被其他单位招用,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目前养老保险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前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若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未被单位招用,个人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缴费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前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计计算。
问44:参保人员就业单位发生变化,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答:
你好!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省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跨省、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的同时,须转移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的本息及1998年1月1日后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
问45: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答:
你好!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本息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继承额为:(1)企业在职职工死亡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及利息;(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前死亡,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全部继承;(3)退休人员死亡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中的个人缴费及利息。
问46: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答:
报销生育保险待遇不看独子证,而看你只要是有准生证就可以,准生证就是计生部门颁发的符合政策的,可以生育的,都可以报。二胎和一胎申请材料一样,需携带结算单1张(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生育审核表1张,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张,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等,生育证、出生证到社保局医保中心进行申报。但需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都可享受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待遇,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由于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也意味着,生“二孩”女方会少30天的生育津贴。
问47:辞职后生育保险待遇还有吗?
答: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只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不是全部条件。生育保险是以单位名义投保的,费用全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保险金也由社会保险处支付给投保单位,而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因此,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不再是单位的人,自然也就无法再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用人单位投保了生育保险之后,其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相关费用是由社会保险处承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怀孕期间以及生育后一周年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刚好期满的,劳动合同必须延长到小孩满一周岁时为止。因此,女性职工怀孕后有权继续工作,并享受相应的产假和哺乳假。那样,自然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问48:如何更改参保的身份证号码或姓名?
答:
更改参保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以下两种情形:(1)属参保企业的原因造成错误的,须由企业出具证明,并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变更表》,到社保征收部门办理更改手续。(2)属******部门原因造成错误或进行变更的,须由该******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原身份证号码(姓名)和现身份证号码(姓名)同属一人,并说明原因。同时缴费企业须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变更表》,到社保征收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问49:哪些情形不能补交养老保险费?
答:
以下情形不能补交养老保险费:1、失业期间;2、服刑期间;3、没有获得劳动收入的;4、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问50:多个地方参保如何领取退休金?
答: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7月1日实施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衔接转换,目前深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中劳务工超过650万人,成为新政实施后深圳受益最大的群体。近日有不少劳务工询问:“多地打工多地参保,最后到哪领退休金?”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劳务工分4种不同参保情况有不同的退休地选择。对于在深圳打工的异地劳务工,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并且其中有10年是在深圳参保缴费,则可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此外,我市还扩大“延缴延退”范围,符合条件的异地劳务工可以在深圳“延迟缴费、延迟退休”。根据参保情况选退休地“多地打工多地参保,最后到哪领退休金?”“劳务工具备什么条件可在深养老?”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劳务工分四种不同参保情况有不同的退休地选择。第一是参保人在户籍地有养老保险参保关系的,可选择户籍所在地为退休地,之前在各地参保的关系以及相应资金都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第二是参保人在户籍地没有养老保险关系,他在养老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将该参保地作为退休所在地,之前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相应资金都可以转到退休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在深圳打工的异地劳务工,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并且其中有10年是在深圳参保缴费,则可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第三种情况是参保人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养老保险关系,但是他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又不满10年,就要将他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据社保工作人员介绍:“比如一名湖南籍的劳务工,在湖南老家没有养老保险关系,他在深圳打工参保满10年,之后又到浙江打工参保5年,那么他可以选择深圳作为退休地,领取养老金。”第四种情况是到多地打短工,每处参保的时间累计都不超过10年,这种情况最后由户籍地“兜底”,之前在各地参保的关系以及相应资金都可以转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延缴延退”扩大到非广东籍劳务工以前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符合条件的广东省籍劳务工,才能在深“延缴延退”(即“延迟缴费、延迟退休”)。我市新的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后,“延缴延退”扩大到非广东籍劳务工。按照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本市户籍的本市参保人、或者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本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保工作人员举例说:“比如一名外省籍劳务工到60岁时,在深圳已经参加13年的养老保险,他可以在深圳继续缴纳2年的养老保险直至交满15年,等62岁的时候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暂不转入养老保险不影响待遇劳务工张先生刚刚来到深圳工作,并在深圳参加了养老保险,他说:“我在建筑行业工作,全国各地到处跑,可能在深圳也就工作几年,就得去别的地方。我现在还年轻,还没有想好将来会在哪里退休的事情。所以,我如果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不把以前在内地的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将来是否会影响我的养老待遇?”对此,社保工作人员说,张先生这种就业流动性比较大的参保人,可以选择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他说:“转保手续目前只是对权益的一种确认,最终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选择了退休地以后,这种养老权益才能够兑现。所以参保人现在不办理转保手续,并不会对他以后的养老待遇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