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唯20151204 2016-02-03 13:56 回复 赞(0) 1楼
综合工时的优点是加班时间可以适当增加,周末加班可以不付2倍加班费,综合工时的加班费一般是1.5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相对能节约人工成本。但是它也有明显的不足,就是对员工来讲工资收入的一大部分都是加班费,一旦不加班,每天上8小时的话,员工只能拿到很低的工资,综合工时对员工没有吸引力,所以综合工时只适用于季节性强或是订单型的加工制造型企业。操作方法一般是这样的以一定时期为一个周期比如一年或一个季度或是半年以此周期的标准工时为基准,超过此基准的部分算作加班,加班费的支付是按标准工时小时工工资的1.5倍支付。一个周期内的工时可以互补。我公司的操作方法是这样的,我们没有按这样的周期来操作,而是每个月结算每个月的加班费,从来不让员工补工时。每个月有几个标准工作日,相应的标准工时就是工作日乘以8,员工当月的总工时数减去标准工时数,得到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计算是小时工资乘以1.5倍再乘以加班小时数。这样操作比较简单明了。
这只是我的粗浅的认识,欢迎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