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工作10多年的老员工(干部)向公司提出离职了,离职单也签了,可能是因为主动提出离职没有补偿金感到不甘心,所以在办理离职手续走人的那天他把离职单和离职申请记录一起从人事处拿走撕毁了,并扬言说不离职要留在公司继续上班,这种情况下人事能否作证他本人忠诚度有问题,由干部降为作业员?或者直接不安排工作,只让他领最低基本工资迫使他自已再提出离职?再或者强硬些直接以操守有问题开除处理?
因为人事在操作时没有留底也给了员工可乘之机,所以人事要弥补错误,尤其是这种没有职业道德的人不想给任何补偿让他走人,请各位大咖帮忙给些建议,谢谢啦!
黎明前的黑暗2007 2016-03-22 12:53 回复 赞(0) 5楼
感谢大家的支招。
按公司制度他做出这样的事已不能胜任管理岗位,人事要求他从原岗位退回到人事部门挂职可以吗?这样我只要付他最低薪资是否可以?行政处罚公告张贴出去作为有自尊的人应该都会受不了吧
我有录音证明他已提出离职,应是可以的吧?
真的不想搞这些可是遇到这些人还不能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