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好:
公司是边境小城市一家新成立的一家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我们这个地方很少有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所以也没有什么比较正规的公司劳动合同可以借鉴。
最近我在做公司的劳动合同,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大神。
1、劳动合同可以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吗?因为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所以想等直接转正后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都同意。但是不知道在法律范围上算不算违法? 或者在试用期期间就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时间和试用期的薪资(薪资需要分别写明基本薪资+其他奖金绩效=承诺给他的薪资总额吗?),明确试用期期间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这样可行吗?
2、转正后,公司是按当地的一个最低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来给员工缴纳的,那这个转正之后的薪资发放应该怎么样表达比较清晰,打个比方,某个员工试用期薪资3500元不缴纳五险一金,转正后的薪资是4000元(缴纳五险一金的税前工资),基本薪资都是1500元(缴纳社保基数)那要怎么描述他这个试用期期间和转正后的薪资组成比较合理合法
原合同模板是直接只写基本薪资再另签一份薪资补充说明,但是我们这种小地方的小公司,不想搞得这么麻烦。以下是原模板薪资这块的描述: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公司的薪酬体系,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贡献大小核定其薪酬。
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 元/月,奖金、绩效、福利等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乙方工资报酬不低于甲方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后,乙方基本工资为元1500月,奖金、绩效、福利等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若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乙方的基本工资系计算乙方加班费、病假等各类假期的工资标准。
庆各位大神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zhangzhang3221 2016-03-24 16:41 回复 赞(0) 5楼
如果合同要那去备案的话就不可以,要只是保留在自己公司的话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