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旗下有文化传播公司、机械销售的贸易公司、机械生产公司,我们是一家销售成套机械设备的贸易公司,公司为了提高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降低进货成本等,于去年年底收购了一家生产企业。目前公司里实行一国两制的管理制度。即,目前公司针对财务在人员结构及工作内容上作了调整,统一了财务管理,另外就是在薪酬和企业文化这一块,各自按各自以前的操作模式。但是被由购的人事部门的留下来的相关人员虽然和我是独立的操作,但是他们在操作上比如在合同方面,还是要打电话问我是怎么操作的,让我给其指导一些社保啊、公积啊等等,在职称上,我们是并列的,又不是谁是谁的上下级,我有这个义务去做这个事吗?我应该怎样去开展工作?请高手老师们给予指导,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