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这家公司,就碰到一个社保问题:已经入职快满一年的一个员工,一直没缴纳社保,因为入职时她跟老板约定一年以后以现金形式补给她,老板让我处理这件事,我该怎么处理妥当,请教大家?
点点雨28 2016-04-14 13:13 回复 赞(0) 1楼
老板让你处理,意思就是他不想兑现承诺,是吗?补缴是不可能了,那比给现金成本还高。那就只有两种情况了,给或者不给,如果老板同意给,既然叫你出面,肯定是想少给;如果老板不同意给,那就要跟员工沟通一下,了解她的想法,结果可能是离职,甚至申请劳动仲裁,到时候真是人财两失,得不偿失了。当然也有可能员工不计较过往,继续干吧,这个可能性有点小。所以我个人觉得应该是要给的,可以跟员工协商给的数额。当然首先得跟老板晓以利害,劳动仲裁的后果是什么什么,虽然给了,但是比起正常缴纳其实公司还是节约了多少多少。
当然,这只是补救的办法,还是提倡正常缴纳社保哈。因为即便给了,员工要告公司也是一告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