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班主任 2013-08-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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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案例解析:试用期后考核不合格,不可以不符合任职条件解除合同。 张某和公司之间争议的焦点在于:试用期满以后,公司是否还有权对他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在试用期内的最后一周,对张某进行的考核,考核结果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周得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在试用期后一周做出的。因此,公司尽管是在试用期内进行的考核,但通过考核证明张某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结论,却是在试用期满后才得出的。这说明证明张某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在试用期后,公司不能以张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来解除张某的劳动合同了。另外,劳动部也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解除正式员工的做法,予以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