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纸醉 2014-05-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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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楼
问:假如该同志签订了此份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及内容在合同范围内调整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因为我们企业新的律师团队改了劳动合同后跟这个很类似,把工作地点规定为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所在地(集团覆盖7个省,50几个县),且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调动工作地,工作内容及工资待遇一并按新岗位执行,不服从调动的劳动合同解除。。。再问:1、这是否属于无效条款?有内有可能高层出于吓唬员工的角度出发的呢,反正对于集团经济利益不会造成影响;2、如果解除是否可以有补偿金?按集团原始目的出发,不服从便严重违反集团规章制度不给予补偿。。请老师抽时间给予解释,谢谢。
兰州百合 2014-06-04 14:06
@R纸醉:个人觉得,1、在合同范围内调整就不应该叫变更。2、工作地点变动 是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一致,则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员工1个月的待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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