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调岗,经过多次协商员工依然不从,给他停工反省也不接受,在公司内部到处散播负面信息,我们想按照员工手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劳动局说公司可能会赔钱,但是公司又不想赔钱,请教给位童鞋,碰到这种情况怎样处理比较合适?
贝特卫浴万蓉 2014-01-08 10:45 回复 赞(1) 6楼
1、保留员工不能胜任的相关依据。如绩效考核表(有考核分数)、绩效面谈情况记录、绩效改进计划书等,这些资料都需要有该员工认可的签字。
2、你公司对于该员工不能胜任后,对其后续进行培训的相关记录,可以是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要求该员工写的培训日志等资料。
3、对于培训后,还是不能胜任的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同样有该员工的签字)。
4、对该员工调岗的相关文件或者公司内部发布的公告。
5、该员工新岗位的上级对其的考核评价(需要签字)。
6、收集该员工发布负面信息的证据,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前提是该制度在全司公示过,或者召开员工大会培训过)给予处分,对处罚进行公告。
经历上述这些环节,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可以不用支付补偿金解除领导的合同。
暗香110 2014-01-07 10:50 回复 赞(0) 5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公司需要做好下列工作:
1、保留员工不能胜任的相关依据。如绩效考核表(有考核分数)、绩效面谈情况记录、绩效改进计划书等,这些资料都需要有该员工认可的签字。
2、你公司对于该员工不能胜任后,对其后续进行培训的相关记录,可以是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要求该员工写的培训日志等资料。
3、对于培训后,还是不能胜任的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同样有该员工的签字)。
4、对该员工调岗的相关文件或者公司内部发布的公告。
5、该员工新岗位的上级对其的考核评价(需要签字)。
6、收集该员工发布负面信息的证据,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前提是该制度在全司公示过,或者召开员工大会培训过)给予处分,对处罚进行公告。
经历上述这些环节,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可以不用支付补偿金解除领导的合同。
阳光心情 2014-01-07 10:17 回复 赞(0) 4楼
在实际工作当中确实有这类员工存在,针对这类员工,既想辞退又不想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那么就得想办法将事情合法化,个人意见如下:
1、员工不胜任岗位的书面证据:说一名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不是单靠个人主观来评判的,而是要有具体的可靠的书面材料,比如公司制度规定、绩效考核确认书、考核结果(书面)、公告信息等等,有可能的话最好都有员工的签名,表示已知悉并确认;
2、完善的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制度首先最基本的是不违法,且有公示,对于员工的胜任与否能找到客观依据,这就叫做有法可依;
3、调岗书面通知及员工态度:给员工调岗,首先是协商,每次协商均需有书面记录,员工签字确认,说明事实和理由;
4、员工散步负面信息的证据:这个很重要,有了员工散步负面信息的可靠证据,就可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5、对员工的处分通知:针对员工的种种行为,给予书面的处分,公示公告
6、所有证据搜集完毕,可以依法依据规定给予处理
虽然劳动合同法对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若干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前提是,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劳动者的作为不合法或者不合规,单位是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的
Vera 2014-01-07 09:23 回复 赞(0) 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