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笑Ivy 2014-01-14 14:26 回复 赞(0) 1楼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首先你要确认他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当然这个需要有依据,比如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让主管给他的绩效打的差一点,然后跟他说明他无法胜任当前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最好是那种他不愿意做的岗位,这样避免让他有机可乘;
然后那个岗位过后也说他无法胜任,就可以辞退了。
不过辞退的时候要注意,提前一个月发送通知书,否则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