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东彪 2023-12-29 10:53 回复 赞(0) 4楼
一、女职工在三期内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1、第40条:主要是患病、不胜任工作。以不胜任工作为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实施则属于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不同的合法处理方式:如该工作需要长期出差,则协商合理变更岗位及薪资待遇。
2、第41条:主要是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成为裁员对象。
二、女职工在三期内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