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劳动法在中小型中的实施现状,第一反应是:老板的法律意识远赶不上员工的维权意识。
说一个发生在我的朋友身上的真实故事,一年前我们为小Y成立公司成为Y总庆祝一番,一个月前和Y总再次小聚,谈起他的公司,说声泪俱下是夸张了点,但是做老板的辛酸只有老板自己能体会,每天工作到凌晨4点,天天快餐,毫无周末可言,公司从后勤到业务,大大小小事情无一不需要他操心……然而让他伤透心的是员工与他的社保和双倍工资纠纷。
Y的公司是名副其实的小企业,3名正式员工,其他是兼职的大学生。劳动纠纷就发生在这3名正式员工身上,3个人分别是人事行政主管C、客户经理B和市场专员A。这一年Y的公司靠着他之前的老业务不好不坏的经营着,但是员工的工资并未少给1分钱,逢过节他还尽自己能力给员工过节费作为福利;至于工作Y自认为把他好的经验方法都教给他们,对他们的要求自然也严格一些。
然而就在2个月前三名员工先后离职,并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和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保为诉求先后提起仲裁。
为何不缴纳社保?Y的理由是,他的公司初创,对社保并未重视,加上和员工沟通好了每月给他们500元社保补贴。员工无一反对,有的更是员工自己提出不愿意缴纳社保,折成现钱更合算。
那么劳动合同呢?那位人事行政主管C干什么去了,Y的理由仍然是,他自己原本也没有重视,员工们更是没有提起。C是半路出家,这期间除了帮他招聘、算工资都是做行政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是不是C故意,他就不得而知了。
事情发生到现在2个月的时间,Y和A、B、C分别进行了几次庭下调解都未果,最后一次调解是在仲裁时的当庭调解,终于以赔偿三位员工各1万元结束了这次纠纷。
损失了金钱更伤了Y的心。究其原因是作为老板的Y对劳动法的无知,没有法律意识更忽略了员工的维权意识。
像Y这样的老板并不少见,多少中小企业里面,HR努力平衡着老板的法律意识和员工的维权意识,着实不易。公司到底有多少不符合劳动法的违规操作,HR们心里清楚,却无能为力。加班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算;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延时加班不给付加班费以调休抵消;加班均按照单倍公司给付……这样的违法操作举不胜举,这些违反劳动法的操作就如同一个个定时炸弹,尽管被HR们用所谓的方法貌似规避了,其实不然,随着员工们维权意识的增加,这些定时炸弹不知何时便要爆炸。
除了HR们的不断学习、规范操作,提高中小企业老板的法律意识,才能赶上员工们的维权意识。
8楼 忘尘谷主
第12票。恳请您对我的征文《走,学习劳动法去!》http://www.hrloo.com/rz/119188.html给予投票和提出宝贵意见
7楼 乙文
没错,现在的员工,法律意识相当强。好文章,支持一票,有空欢迎回访,
6楼 秉骏哥李志勇
劳动合同法当时出台时,制定法律的专家就明确:该法出台就是要让那些利润率低、不按法律办事、浪费社会资源的企业尽快跨掉。支持你,投第5票。
hayypice
@秉骏哥:工资一半是从银行出,一半是给现金,这种方式仲裁时可以员工可以获得全额工资的双倍赔尝吗?也没有签劳动合同。
5楼 w破茧成蝶
这种情况太多了,很多私企老板就看着眼前利益,想少出点钱,结果得不偿失
4楼 自然人
顶
3楼 泛舟海上1991
投一票,支持一下。
2楼 画地为牢2013
老板是最应该学好人力资源管理的人。
1楼 天王2013王祝灵
第一票,支持一下。老板最后也是全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