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达成率(%)。 公式:招聘达成率(%)=考核期内招聘入职总人数/考核期内应招聘入职总人数*100%。说明如下:
A)考核期内:指每月1日0点钟至月末最后一天24点钟。
B)考核期内招聘入职总人数:指的是通过HR部门招聘、其他部门或员工介绍等各种员工招聘方式,办理了入职手续并正式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于考核期内入职的新员工(含暂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入职后工作几分钟、半天、1天、2天、3天或更长时间选择自离、辞职、辞退的员工。
C)考核期内应招聘入职总人数:指的是公司各部门所填写的用人申请,经各级领导批准后,明确要求于考核期内必须招聘到位且报到入职的总人数。若只在考核期内申请而不是在考核期内必须到岗的用人申请则不在统计范围。
D)达成率:大于等于90%此项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此项为止。
为此,HR部门必须充分计划招聘能力,在各部门用人申请审核时把好关,并做好解释工作,既不能影响用人部门正常工作,也需尊重招聘工作实际。
(2)员工离职率(%)。
公式:员工离职率(%)=考核期内员工离职总人数/(考核期初公司员工总人数+考核期内招聘入职总人数)*100%。说明如下:
A)考核期内:指每月1日0点钟至月末最后一天24点钟。
B)考核期内员工离职总人数:指的是在考核期内,公司各部门员工因自离、辞职、开除、辞退、死亡等各种原因应在公司上班而未在公司上班的总人数,只要达到连续3天(72小时)未在公司上班或办理了离职手续的都计算在内(出差、请假、工伤等办理了正当手续的除外),以员工出勤打卡记录为准。
C)考核期初公司员工总人数:指的是每月1日10点钟统计的公司在职总人数。
D)考核期内招聘入职总人数(与上面说明相同)。
E)离职率:小于等于15%此项得满分,每超过1%(四舍五入)扣1分,扣完此项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