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完成效果之间的权重分配
一般来讲,对一定层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绩效计划不设工作目标完成效果,其权重为零,如各厂总经理。而综合职能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审计部等,通常要设工作目标完成效果评价。
(2) 关键绩效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设定各项指标权重时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于一些典型的通用指标,如“客户满意度”等,在各部门及单位所占权重保持统一,以体现一致性;每一项的权重不能太小,否则不会引起员工重视,绩效就没有意义了
(3) 工作目标权重的确定
工作目标完成效果评价是独立于关键绩效指标评价完全不同的评价方法,其各项工作目标权重之和为100%。一般只有3~5项指标,所以权重的分配比较容易拉开差距。在权重分配时,也要遵循同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分配相同的原则。工作目标权重,反映评估者对被评估者工作目标的期望。工作目标越重要,被评估者对该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力越大,权重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