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指标数据采集及审核规定
为使绩效管理有效、有序地贯彻并执行,需保证关键绩效指标统计数据的公平性、真实性。现对试运行阶段的数据采集来源及流程做出相关规定:
一、
各级部门需了解本部门应该提供的KPI考核数据,包括:
l 各部门为本部门及下属课室车间提供相关KPI考核数据,可参考《KPI评分表》;
l 各部门需为其他部门(一级部门、课室及关键岗位)提供相关KPI考核数据,见附件1;
二、
数据采集部门在采集过程中,需遵循绩效管理的客观性原则,具体流程包括:
l 数据采集部门与被考核部门及人力资源部一起明确各指标的定义、内容、公式等,包括指标中相关名词的解释和定义;建立衡量指标的有关标准,确立合理、科学的指标计算方法;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备案。
l 数据采集部门应提交关键绩效指标数据形成的过程供被考核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确认,包括数据的采集方式、采集频率、原始数据来源及精确程度等均应明确化。经三方认同后上报备案。
l 以上内容一经三方认可,则不可随意更改,并由数据采集部门以工作流程形式将采集过程固化;
l 严格根据被考核部门的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不可违背客观性原则;
l 各部门收集本部门需提供的所有KPI考核数据,填写《KPI数据收集表》,见附件2;
三、
按照考核周期确定数据提交时间:(考核部门需在数据考核表上签字)
l 月度考核:数据提供部门在月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采集结果提交给项目小组及被考核部门;
l 季度考核:数据提供部门在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采集结果提交给项目小组及被考核部门;
l 年度考核:数据提供部门在年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采集结果提交给绩效委员会及被考核部门。
四、
项目小组/被考核部门/绩效委员会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的数据结果可直接向数据提供部门要求解释,获得双方认同后更改数据考核表内容并签字确认,同时知会被考核部门;
五、
若被考核部门或个人针对本部门的KPI考核数据有疑义,可提出绩效申诉,与数据提供部门/项目小组/绩效委员会进行绩效沟通,达成一致;
六、
项目小组/绩效委员会根据汇总数据考核表结果,对各个部门的关键绩效指标评分,并将考核指标结果和评分情况反馈给被考核部门;
七、
按照考核周期确定绩效沟通必须完成的时间:
l 月度考核:月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l 季度考核: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l 年度考核: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八、
在被考核部门或被考核员工就考核结果达成充分一致后,被考核部门或被考核个人在考核表上签字生效;
九、
项目小组将二级、三级部门最终统计的KPI评分表交于绩效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确认;
十、
审核后的KPI评分表副本存于人力资源部,对考核情况及各种资料整理备案。
十一、
人力资源部将绩效评分汇总交财务部作为计算绩效薪酬的依据。
本流程是针对绩效项目试运行阶段,因此需不断完善数据采集流程及相关内容,使之固化,成为正式的绩效考核阶段数据采集的一个标准
2楼 雪衫霓裳
学习了
雪儿冰冰1
@雪衫霓裳:很详细,我们的指标都是部门领导想的。
1楼 微笑精灵之火凤凰
感谢分享,学习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