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
1、 完善员工手册或者绩效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将“承担公司绩效管理相应职责的员工必须及时努力完成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不得找任何借口或理由”写到员工手册或绩效管理办法中,对于不能及时完成的给予何等处理也应提出明确的意见(如“警告”,严重的“记过”等)。一是让相应人员明白从制度上讲自己是有此种责任的,让他们有一种如果找理由或推脱至少在制度上是说不过的;二是让他们清楚如果不能及时完成,公司是可以依据规定做出处理的,让他们感觉到头上这把“达摩克利斯剑”,时刻提醒他们应该做好此项工作。
以上是从制度上保证了完成绩效考核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不会因种种理由和借口而站住脚,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处理某些极端违反现象是没有依据的。我们也是从中汲取了痛苦的教训,前不久才做了制度完善和修改的。
2、 修改部门负责人等的岗位说明书。
在上周绩效考核话题讨论中,不少朋友提到绩效考核出问题不是出在公司高层,而是出在各部门负责人的中层人员,他们对绩效考核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往往找种种理由来搪塞,对此,我们是深有体会的,有必要对各级领导人员的岗位说明书进行修改。
主要应增加的内容是: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全体人员绩效考核的第一执行人,是公司绩效管理推行的主要推行人,若本部门任何人员不能及时完成绩效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将承担第一责任。
无可否认,绩效考核是领导工程,领导不重视是不可能见成效的,所以说,绩效考核推行好不好,重点在中层干部,哪怕考核方案不完善也应当以“执行”为先,从实践中寻找改善的“方法”,那些以某些理由或借口不能及时统计考核数据或考核结果的,都应当追究领导责任。
他们的岗位说明书中有如此约定吗?我们是增加了的。
3、 推行中大小问题都找部门负责人。
不管我们的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方案做得多么完善,在推行过程中都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不管什么问题,既然都已经这样制定了,没有实施就修改是绝对不行的,一定要按既定的办法和方案推行,所以,任何不按原计划推行的理由和借口都是站不住脚的。
特别是业务部门,平时以为自己为公司做了多大贡献,在很多工作面前表现出“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在绩效考核推行上也喜欢找一些“工作忙、忙业务、谈客户、拉订单、跑市场……,否则完不成销售任务、重要客户丢失你们HR部门要负责任啊”,遇到这些情况,大可不必紧张,更不要被他们那种气焰所吓到。要知道,他们的行为是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是他们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此时,不要给具体数据收集或统计的人员说太多,只说“知道了”。
然后将需要及时完成绩效考核相关工作与该部门负责人交流,绝大多数部门负责人都会按要求和计划去叮嘱相应人员完成工作,如果部门负责人不能意识到重要性或以势压人,当面没必要“针锋相对”或“据理力争”,但应立即完全将此种情况告之绩效管理委员会,要将此种不良现象纠正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