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坦白,没有经历过。以下所述,均为自己的假想。
月度:月度进行绩效考核的优点是可以随时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评价,避免近因效应造成的不公平。缺点是太耗费人力,容易变成敷衍。如果是月度考核,应该只是奖金或者绩效工资,而不是工资的主体部分。或者说不是调资。员工之间的差距可以拉大,但是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不应该过大。
年度:年度考核优点是全面具体,具有总结性,也符合中国的传统习惯。缺点一是容易被近因效应影响公平性,二是容易造成调资后大规模人员流动。如果是年度考核,应该是两部分:一是根据年度性的奖金,二是根据预算的职级调整。
无论月度、年度,都应该在评估前公开评估的标准,奖金发放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