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调查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我认为最直接,也是最有用的。刚入行是我对着两样非常不以为然,认为不过是在走过场。但是经过十几年的操作,发现真不是。
1.背景调查:背景调查上不记载的问题,应该就不是原则性的问题。要相信同行的公平公正。真的怕有问题,还可以追加一个电话,一般情况下,同行都会如实相告。但是如果真有什么问题,尤其是藉此不予录用的,切记不要直接告诉面试员工。会给对方企业在成不必要的麻烦,那谁还敢把离职员工的问题反映出来,吃亏倒霉的还不是录用的公司。
2.无犯罪记录证明:一直觉得让员工开这个证明是对员工的不信任。某年某个国际会议,好多非洲元首要住我们酒店,主办方要求每名员工必须做政审。市局一纸传真,好几个有问题的员工赫然在列。有诈骗、打架等等等等各种原因在******局留有案底。保卫部拿着传真找我们时,真是无地自容。不是不能给这些人工作机会,关键时录用他们时企业不知情,这就非常被动。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企业的Offer,老板是一定要看到无犯规记录证明和体检证明才会签。而背景调查比较复杂,通常会要求看到或电话联系到之前一家公司的背景调查老板才会签offer,而如果最近一家企业的背景调查有问题,一定会找理由在试用期内fired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