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很多人把它看成是用人单位对试用者的一种单向考验,心理相当的不舒服,其实不然,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试用人员之间的双向考验。单位在选择个人的时候,又何尝不是个人在选择单位的时候,现在的社会早已不是单位一言而决的时代了,很多人才都有自己的个性需求,在单位不符合他们的需求时,他们会毅然而然的转身离去。
在试用期,其实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严重,只要做好以下几点就好: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在试用期结束前,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要想在合同上懂什么手脚,那是极不明智的行为。
二、社保的缴纳。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就不用给试用者缴纳社保了,等转正后再交。熟不知,就是这个错误的认识,让很多人觉得不被单位重视,或觉得单位不正规就离职了,很多人才就在试用期大家都不熟悉的时候悄悄流逝了。再有,在试用期,很多单位为了省那一点钱,HR为了省点事,就不给试用人员缴纳社保了,岂不知,这不但违反了相关法律,一旦出事,老板和HR就抱头痛哭吧。
三、承诺兑现。人员招聘到岗后,千万不要因为认为在试用期,当初招聘时的承诺可以等一等,等到转正时再兑现,你的折扣会让人才远离你,会大大损毁单位的形象,由其是在这个信息比较发达的时代。
四、转正手续的办理。其实转正手续的办理,任何一个正规的公司都有自己正规的办理程序,按照办理程序来就好,不要无故拖延,对于试用者来说,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13楼 Alice7758258
学习了,支持一下。。
12楼 心语新愿
学习了
11楼 广东圆圆
更正一点:劳动合同应该是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而非试用期结束前签订,因为很多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甚至更长,那么他的试用期就不是一个月了。
我还活着
@广东圆圆:不还意思,我老记得我们自己的试用期是一个月了。
10楼 云水禅心R
中午前来支持,谢谢分享.
9楼 雪衫霓裳
学习了
8楼 文彧
规避风险是个技术活,需要HR始终保持学习心和责任心。
我还活着
@自由不自在:说得对
7楼 核桃小耗子
谢谢分享,学习了。
6楼 微风中的铃铛
谢谢分享!
5楼 考拉爱吃桉树叶
学习
4楼 sy天天向上
感谢“其他班”的精彩分享,看来这个班最强大,学习支持,赞!
3楼 微笑精灵之火凤凰
感谢分享,学习并支持。
2楼 幸福的鱼
早
1楼 乙文
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