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普工员工都是计算加班费的,入职当日即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计算,平时1.5倍,休息加班2倍,法定假日3倍,平时加班工时和法定假日加班工时不准调休,休息加班要求部门优先安排换休,换休不了的就支付加班费。实际上,换休的也少,尤其是生产旺季,为了干活生产部差不多要上30天,哪来的时间换休。
职员,看岗位,有些跟生产的,比如技术员、生产组长、助理工程师之类的,也计算加班费,加班费也是以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普工员工的加班,要提前一天由部门提交《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事由、起始时间、时长,制度是要求员工本人签名,但现实多是生产线长之类的基层干部代签了,然后主管审批、制造经理审批,送到人力资源部;加班以后,生产部的文员在SAP系统里提交电子加班申请单,人力资源部根据纸档核对审批。
多数的职员是月薪制的,没有加班费,平时也不安排加班,平时加班自愿,不用打卡;月薪职员如果休息日加班,要提前提交电子加班申请单,由主管在SAP系统里批准,加班工时不计算加班费,可以在一年内调休,年内未休的作废。
也有计算加班费的职员,主要是跟进生产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生产组长之类,他们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也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劳动合同中明文约定的。加班要提前提电子流程,计算工资以经过上级审批的加班工时为准。
规范不规范,多数都是这么处理了,我个人感觉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问题主要有2点:
1、加班管控。加班工时严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时数,经常性的每天超3H、每月超36H,一个月200H加班工时的都有,验厂的时候很难受;
2、 混加班。很多部门主管是闭着眼睛签加班单的,导致很多时候其实没有必要加班,但员工也来了,
反正他没什么事做,一个小时十几二十块,不混白不混,甚至有休息日打卡了回去睡觉,睡好了回来打下班卡的现象,导致人力成本虚高。
第1点,说实话没法处理,交期最重要。第2点,责任在部门主管,要给他们负起责任来,同时HR也要加强监督。
我们的亮点,说实话不觉得有什么亮点,在制造业里算是还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