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日常工作操作中因很注重员工安全生产的培训,所以基本不会出现什么大的事故,很多都发生在员工上下班路上的交通意外,现在很多员工的交通工具都不符合上路行驶的条件,再发生意外时也不能及时报警采集当时情况,这为员工工伤申报产生阻碍。
还有现在的人个人心理素质毛躁,在工作沟通中没有方式方法,工作中不能沟通的问题会发生用武力解决的情况,这样也算在工作中受伤,弄得HR很郁闷。
5楼 易希惘
学习了。
4楼 刘小瑞
学习啦!我是在单位做保险工作的,今天这节课的学习对我的帮助很大!
3楼 wllongs
学习了
2楼 云水禅心R
支持一下,谢谢分享!
1楼 粤安
遇到过,员工没有立刻上报,过了一个星期在医院治疗好了才说,有证人。但因错过了工伤定点医院的工伤诊断证明时间,以及没有说明工伤,医院并没有按工伤指定用药治疗,费用从个人医保卡中扣除。这样,单位则无法按工伤处理。
另一则下班途中骑自行车被撞,无交警证明,无其它证人,不能按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