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遇到过模凌两可的情形。
我个人认为对于工伤的认定把握以下三点就好:
1、时间:《工伤保险条列》中对于工伤的认定时间范围有很明确的规定,在这点上,没有讨论的必要。我们只要牢记规定中正常的工作时间、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段、因公外出时间段和一些特殊的、带有时间溯及力的规定(如:服役期间因公伤残的转业军人旧伤复发、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等)。
2、地点:工作场所、上下班途中及因公外出途中、工作场所等,一般的地点就是这些。
3、情形:分为应当认定情形和视同情形,以及不得认定或视同情形,这些在《工伤保险条列中》说的很清楚,我就不在这再重复了。
我个人认为,单纯的工伤认定没有那么复杂,只要牢记上述三要素,就很容易判断工伤是否,至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领导安排往工伤上靠等情况,就要看个人把握了。还有一个重要点需要把握,就是工伤申报的时间,这点也有明确规定,但很多单位在处理工伤事件时,会出现过时间申报的情况,这会给后续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