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17日打卡总结】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作者 依然静好
2013-09-17 20:37
292
是否属于工伤,必须由申请人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劳动部门作出的结论为准。那么,谁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和资料有哪些?申请的期限和时限要求是怎样的?对结论不服又怎么办?同样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资料和注意事项呢?一起来探讨学习一下吧,请问:
1、员工工伤,你们是如何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
2、以上两项操作中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结合企业实际,请分享你的经验和做法。
是否属于工伤,必须由申请人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劳动部门作出的结论为准。那么,谁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和资料有哪些?申请的期限和时限要求是怎样的?对结论不服又怎么办?同样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资料和注意事项呢?一起来探讨学习一下吧,请问:
1、员工工伤,你们是如何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
2、以上两项操作中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结合企业实际,请分享你的经验和做法。
展开
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申报、受理、调查、认定、其他事项。
一、工伤申请
1、单位申请。 当职工不幸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向当地社保局申报,并及时填写《工伤报告》提交社保局。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住院费用明细及小结、身份证复印件、人事资料、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单位还得提供事故见证人证辞交社保部门。当社保部门人员到单位作调查时,需与事故见证人面谈,调查事故见证人证辞是否属实。
一般情况下,当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都是由公司办理工伤申报及工作认定申请。因为公司都有专职人员处理这类工作,相对较为专业,而且也不会在处理工伤流程上浪费太多时间。除非是员工自认为是工伤,但实际上并不属于工伤范畴等情况,由职工或直系亲属自主申报,单位必须全程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2、受伤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同上。
二、受理
当单位申报,所需提供之资料齐全,在一周类未收到社保部门的回馈信息,视为社保部门已在受理此工伤事故。当用人单位或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社保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三、调查
社保部门规定:单位(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单位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社保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在提供工伤申报时,对于《工伤报告》及《事故见证人证辞》内容要相符,申报工伤时对于资料的提供也是很重要,尽量真实,避免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看到漏洞,减少社保局人员到用人单位做工伤调查。
四、认定
社保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一般情况下,在两周后就会就结果),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五、其他事项: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六、对工伤认定有争议时,如何处理?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直体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七、违反工伤认定有关规定的处理
社保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工或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秀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保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保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三茅网立场。如因内容、版权等产生的一切纠纷,将由作者本人承担。
想跳槽加薪?先让简历亮眼!
求职没方向?职引简历AI帮写岗位JD;投意向岗位?职引简历精准匹配岗位;无个人优势?职引简历挖掘梳理经验;精准表达难?职引简历润色优化语言;格式调不好?职引简历排版清晰美观。>>点击去使用<<
2024-09-25 11:58
免费学习更多干货文章
今日打卡案例
3579 已人打卡
【干货分享】HR自由主题知识分享(国庆)
完成打卡即可领取精品资料及积分奖励!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09月17日打卡总结】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写文章
下载APP
免费学习更多干货文章
正在加载中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暂无关注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暂无结果
真水无香9527
查看未读消息
查看最新消息
打个招呼吧
大神,有个问题想跟您请教一下~
很喜欢您发布的内容,希望多多更新哟~
举报
提交成功
我们会认真处理您的举报,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感谢支持~
我知道了
返回消息中心
暂无权限
成为三茅认证用户,即可使用群发功能~
返回消息中心
群发消息本周还可群发 次
群发须知:
(1) 一周内可向关注您的人群发2次消息;
(2) 创建群发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您的粉丝若有登录三茅网页或APP,即可接收消息;
(3) 审核过程将冻结1条群发数,通过后正式消耗,未通过审核会自动退回;
(4) 为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请勿发送骚扰、广告等不良信息,创建申请即代表您同意
《发布协议》
本周群发次数不足~
群发记录
暂无记录
多多分享,帮助他人成长,提高自身价值
群发文字消息
提交成功,消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发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