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我司没有发生实际的劳资纠纷。
从05年进入这家企业,劳资纠纷也有发生过几起,分别是关于工伤的认定与赔偿问题、劳动合同的及时签订问题、社保问题、加班待遇问题,总的来说,我司发生劳资纠纷的案例相比较而言是较少的。
二、如果再发生纠纷,结合前几次纠纷案例处理的经验,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发生纠纷时,首先是自我分析,发生纠纷的关键原因是什么?公司有无相关的制度,制度的制定、告知等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书面的证据在内?
2、积极与员工进行沟通,目的是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沟通时要站在中立的立场,而不是以敌对的角色或完全站在一方的心理来处理。
3、自我分析和与对方沟通后,会对此事如何解决比较佳心里先有个谱,然后向上级领导汇报,在汇报的时候要将问题及个人的解决方案清晰表述,根据领导的意见来执行。在过程中觉得领导有不妥的个人可以提出诚恳的建议。
4、公司不论是否有完善的用工制度及实际做法是否合理,我们在遇到劳资纠纷时:
(1)处理原则是尽量双方沟通和平解决;
(2)针对产生劳资纠纷的原因,及时进一步完善我司的劳动用工制度,“亡羊补牢”也不为晚,特别是关于一些硬性的基本的规定,如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资的支付,都是必须的;有时公司大领导对于具体的劳动政策也不是很了解,特别是对于直接产生用工成本的项目可能执行得不是很及时,那我们HR要尽到自己的职责,不断地“上书”,让领导心中明白,直至消除潜在的劳动纠纷隐患;
(3)对于极个别蛮不讲理的员工,我们也赞同走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途径解决,有个别员工动不动就是我要上劳动局去告你,偶尔碰到这样的员工,我们也不示弱,说你可以去告,但是你要讲道理拿出证据来。就像今年生产旺季,一位设备主操手不辞而别,没有按照公司要求的老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过了一段时间后这位员工来电要求结算剩余的工资,生产部门不予理会,该员工找到人资部,说要去劳动局告公司;沟通一番后,我们说剩余的工资可以结算,但是要求回来再做一个月,将之前未结算的工资以及回来工作后的一个月工资到时一起结算给他。后来这位员工也没有回来,也没有再打电话。
5、我觉得打官司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本人来说都是“劳命劳财”的事,打官司耗时耗力,企业耗得起,员工不一定耗得起;另一方面,现在讲究建立和谐社会,企业和员工相比,大家都认为企业是强者,员工是弱者,在处理劳动纠纷时,政府部门会稍偏向于弱者,同时新的劳动合同法其实也是更多的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因此,我个人建议是妥善处理劳动纠纷,能私下和平解决最好。
14楼 果冻1号
被辞退的员工 工资是当时发还是按规定时间发 实发三倍工资么?
13楼 老刘同学
请问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发放当月工资, 是符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
12楼 那些年2004
请问是不是连续迟到3天就算矿工一天啊?连续矿工3天就能辞退了吗?
jimmy139
@那些年2004:目前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些细节,但有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开除。因此,只要贵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连续旷工3天即开除,并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员工学习并签字确认了解相关规章制度,那么员工违反时即可辞退。
11楼 一口酥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算工资,经常有碰到员工自离的,我们公司的制度是旷工一天罚款300元,倒扣三天的工资,旷工三天就旷除了,工资的的算法是:他本人的计件计时工资总额-/计件计时总额上班天数*倒扣天数,扣完后有剩的做现金,为负数的工资为O,他们要过来领就给工资,不领的就归公司,好像也没过问题。请问这种做法合法么?不过现在的员工也精的很,一般都会算好时间自离,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嘉兴南湖人力
@一口酥:你们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也不合理。当然现在员工不讲诚信,不遵守劳动合同法,暂时无法律规定对他in行惩处,也是法律的缺失。但是利用你公司的薪酬奖惩制度或工资绩效制度,对旷工的职工进行处置,也是可以的。
10楼 筱桐
下午好,谢谢分享!
9楼 蓝比紫蓝
下午来学习支持好友,妥善处理劳动纠纷,能私下和平解决最好!
8楼 雪衫霓裳
学习了
7楼 微笑精灵之火凤凰
感谢分享,学习
6楼 幸福的鱼
中午好
5楼 核桃小耗子
早,谢谢分享。
4楼 倒数过去
请问您,如果老板没思路,瞎指挥,而且还听不进去意见,该怎么办
3楼 云水禅心R
早上好!先支持,再学习。
2楼 独角兽
学习
1楼 忘尘谷主
来向前辈们学习了,恳请您对我的征文《走,学习劳动法去!》http://www.hrloo.com/rz/119188.html给予投票和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