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我个人的角度理解,所谓“同工同酬”,在被派遣人的理解中是:我要跟正式员工有一样的待遇。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用人单位中同一个岗位是否同时出现了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个人认为,用人单位不会这么傻,即便是做相同的工作,要会把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区分开来。
2、本次劳动合同法修订后,其实更加规范了哪些岗位可以用派遣员工,而且用工比例也有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这些规定会让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员工的岗位上作出更明确的区分,当然也会跟正式员工彻底分开。
3、既然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的岗位都不同,所谓的“同工同酬”也只不过是相同岗位派遣员工之间“同工同酬”了。这是现在用人单位最普遍的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后,派遣员工的比例也有了限制,如果用人单位对派遣岗位的用工需求比较大,更好的解决方案就是业务外包了,这样就避免了派遣员工的数量增加,也没有了“同工同酬”的限制。用人单位只需要对某一块儿业务的具体要求提供给外包公司,检验工作结果就行了。具体做事的员工与用人单位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以上是我对此问题的看法,偏颇之处,望大家多多指正。
2楼 文硕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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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哲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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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的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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