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了同工同酬的具体方式。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必须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二、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约定劳动报酬提出了具体要求。新法规定说到: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如何理解这次对同工同酬的修改?
1、所谓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岗位”“提供等量劳动”“取得同等业绩”的三同劳动者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2、相同的劳动报酬指的是: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与相同的报酬标准。
3、劳动报酬和企业福利是两个概念。劳动报酬是主要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不包括保险与其他的物质上的福利。
4、本次劳动合同法条款针对“同工同酬”修订的内容,不涉及到福利问题。
1、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在相同、相近、相似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分配制度。同工同酬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2、同理不同薪: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执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绝不等于说相同岗位就拿相同的钱。俗话说“世界上没有两片同样的叶子”,如果要两个相同岗位就一定要拿相同的工资是比较困难的;
3、同酬不同福利: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这其中“同工同酬”中所说的酬是指狭义的酬,即指工资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奖金等,不包括保险福利及与身份相关的其它福利。实操中,正式员工享受的很多福利,派遣员工都是无福消受的(比如社保等),这样无形之中,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就拉开了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