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公司有没有发生过这种案例? A、有 B、没有
2、如果有,你们是如何妥善处理的?请具体举例说明。如果没有,假如碰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
看到这个问题突然让我想到了之前看过的一个原理——彼得原理:在企业和其他组织中都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将员工晋升到他不能胜任的位置上去的总体倾向,一旦员工在所在职位上干得很好企业就将其提升到高一级的位置上作为奖励或者认为他也会干好,一直将员工提升到他不能胜任的位置后才停止对该员工的提升,这就早就了这样的结果:本来该员工在低一个职位上会做的非常出色是一个很优秀的员工,但是他不得不呆在一个自己不能胜任的职位上。
《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另行安排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企业经营发生变化或者员工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调整岗位势在必行,面对新的岗位,员工能否接受这一岗位以及随之而来的薪酬改变成为每个HR头疼的问题。
订立劳动合同前,岗位调整制度先完善为避免风险,可选择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岗位调整的条款。在担任岗位一栏,可填写“管理岗”这类岗位的大类名称。具体岗位可参照岗位协议。在岗位协议中要完善调整的制度,如绩效考核达到何种水平可以调整,公司有何种变化可以调整,经营状况到达何种情况可以调整等等。而约定这些条款的关键点是尽量用一个明确的标准和量化的表示方法。这样在遇到调整时,能够做到有据可循。即使劳动者在本身意愿上不愿意接受,企业也有权根据完善的制度来进行必要调整。因此,建立完善的企业制度在用工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
各种原因需调整员工的岗位、薪酬,除提前15天征得劳动者同意外,还要在调整前发出正式书面通知。如果在制度上没有明确调整的标准,劳动者不同意,拒绝调整如何应对:
第一,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如果女性劳动者因怀孕暂时不能承担较多的工作,可将其现有工作量分摊给同部门其他同事,尽量避免调整岗位,尤其是对于核心员工要通过人文关怀方式来保留人才。
第二种,向绩效考核要答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来调整其工作岗位。岗位不同,薪酬变化在正常调整范围之列。即使员工拒绝在绩效考核表上签字,按企业已有规定仍可通过书面告知员工具体条款并作出调整决定的程序来达到目的。
要注意合法程序的履行,如通过快递、登报等发放通知,尽量避免使用邮件。同时,员工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企业应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金。企业只有在履行自身应有义务时,才能真正避免劳动纠纷,不可因“节省”一时的开支导致更耗费人力、物力的劳动纠纷,甚至影响企业长远口碑形象。
以上为个人观点望各位牛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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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高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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