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有没有碰到过这种问题?
A、有
2、如果有,你觉得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该如何解决此问题?
问题背景:公司去年9月份需要招聘两个数控工人,因为之前没有招聘过此类工种,所以对HRD和用人部门来讲都是一头雾水。在招聘什么样的人时双方发生分歧:如何进行招聘?HR认为从车间内部招聘原本是数控专业的人员,进行调岗去新部门,然后对原部门的人员进行补充,毕竟原部门技术性要求不高,且对公司一切都比较熟悉;生产部门认为,应该从外部招聘刚毕业的学生,可塑性比较高,且刚毕业对技能和知识还没有放下,捡起来也比较容易。
所以导致,双方在面试时均没有达成共识。
解决:
1、最终,在副总的协调下,取消了用人部门的面试权。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面试,选择适合人员之后,直接送到用人部门,用人部门试用,一旦不符合要求,可退回人力资源部,进行重新招聘。但用人部门需要提供详细的数据和报告说明其不符合岗位要求。
2、在之后公司对《招聘入职管理规程》进行修订和升级,从制度上取消用人部门的面试权,增加用人部门的试用期的专业技术考核权,在不符合试用标准的情况下,用人部门有权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退回人员进行处理、调岗、辞退等。
时间关系,不在赘述,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