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提出薪资待遇高的求职者大部分还是具备一定能力的,但是也有一部分是滥竽充数,如今社会不懂装懂的人太多了,作为企业的HR ,在遇到求职者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合适,但是其提出的薪资要求却比较高时要特别注意,个人经验分享如下:
1、求职者在初试时,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初步判断能胜任工作,但是提出的待遇问题如超出预算标准时,首先要求职者等待通知,安排复试,复试的是为了更加了解求职者的工作能力。
2、复试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负责,通过复试结果确定求职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指数,并测评求职者提出的薪资要求与能力指数是否成或者接近正比。
3、招聘的岗位要分清轻重缓急,通常一种是重要、紧急的岗位通过对求职者的背景调查和简历分析,结合初试和复试的实际情况上报运营副总进行审核。特殊情况下,可以录用。第二种是对不紧急或非重要的岗位可通知求职者等待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后续招聘工作。
4、特别注意的是:录用此类人员一定要有试用期,试用期工资要低于正式工工资或求职者提出的薪资待遇,这样对相方是一个相互了解的过程。如果在试用期间考核通过,可以享受转正工资,如果未通过,可以予以辞退。
不管怎样,最重要以最合适的薪资待遇去招聘合适岗位的人员,虽然在这期间会遇到超出标准的求职者,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薪资在高,关键是有没有本事拿。
29楼 高乐高
感谢感谢哦,O(∩_∩)O~
28楼 无言独上西楼
谢谢分享!
27楼 净韵尘埃
感谢分享,支持学习!
26楼 核桃小耗子
感谢分享,支持学习!
25楼 东方城
实际处理过程当中可能没有这么简单,“cc言寺”讲的是一个方面,再说真的进来工作了,察觉这个人做的没有他说的好或者本身就拿不到高于其他人的薪资,然后再解除劳动合同,未免不是失败的招聘。
水茶叶
@东方城:我有点不同的想法哈!我觉得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不算失败的招聘。在我的理解里,员工通过了试用期考核,招聘才算结束了。毕竟,大部分公司面试应聘者的周期一般就是半天一天的,没办法全面的评估一个人的能力。试用期的意义就在于此,通过实际的工作环境来评估应聘者是否合适,这也是招聘测评方法吧。劳动合同法对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没那么高要求。我现在比较喜欢这样的做法,试用期间多录用一到两名员工。
Fairyrr
@水茶叶:试用期多录用1到2名固然是不错的做法,但是这样做会导致人员成本增加。
24楼 moke
谢谢分享
23楼 cc言寺
首先试用期的工资法律是由规定的,不能低于转正工资的80%;
其次,试用期的期限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是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而定,六个月到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两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第三,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里面的,假如没有劳动合同附件标明这个岗位需要什么素质的人,有什么要求,或是量化它的业绩或是劳动,不然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是不能以达不到要求为由解雇求职的
假如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呢,说不定那候选人比你还懂劳动相关法律,去劳动仲裁了,结果亏大的还是用人单位的
烈焰冰心
@cc言寺:分析得很好哦,学习了
江宁HR
@cc言寺: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两个月吧,不能超过两个月
江宁HR
@cc言寺: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Sherry1118
@cc言寺:good
22楼 新钓客
感谢分享!
21楼 秉骏哥李志勇
分析得很到位啊。
20楼 Orison
我认为还应该参考该候选人对公司的认可程度
19楼 Cherry简单就好
录用此类人员一定要有试用期,试用期工资要低于正式工工资或求职者提出的薪资待遇,这样对相方是一个相互了解的过程。
这样会不会造成优秀人才流失呢?
18楼 微风中的铃铛
学习了,谢谢分享!
17楼 sniper_1985
试用期工资可以随便商定?既然约定了薪酬标准,那么试用期可以不考核,或者按照80%、90%、100%的标准发放。对员工一个正确的薪酬管理引导,而不是单纯为了控制薪酬而采取一些方式。
may20140325
@sniper_1985:并不是没个企业都严格按规定办事的,下面钻空子的企业,用一句话形容,只有更黑没有最黑。看HR定位是什么了。
zhangd
@sniper_1985:补充下:正对个别有面试时各方面良好,但是面试者要求的薪资较高的情况下,可以像上面所说的,约定试用期工资,只要双方同意,是合法的。
sniper_1985
@may20140325:我一直认为制度是约束和规避问题的保障,员工试用期如何发放工资,如你所讲HR的原则了。
sniper_1985
@zhangd:新员工入职,我们都是有试用期的,不论职位高低,薪资高低。因为试用期是双方了解的一个阶段,很多员工因为不能接受企业文化或者领导方式或者工作方式而离职,这是在招聘时难以准确落实的。
16楼 微笑精灵之火凤凰
感谢分享,学习
15楼 薛晓刚
约定试用期是不错的选择
14楼 HELLO未来
谢谢分享!
13楼 Remember2013
不好意思,发错了。学习了,谢谢分享
12楼 Remember2013
严重
11楼 caihuanwang
学习了,谢谢!
10楼 顾行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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