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你们公司的录用决策是怎么定的?
我们公司从招聘流程开始,到最终录用,都是有相应的标准的,具体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的发布应依照公司最终审核通过的《岗位说明书》和《人员需求申请表》,语言简练、准确,对行业特点及相关要求的描述需运用专业术语,重点突出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工作职责;
2. 收集和筛选简历:
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和筛选简历,对于专业性要求较强的岗位,人力资源部在接到招聘申请后3日内可将收集到的原始简历送交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筛选。对每个招聘岗位,用人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简历筛选,并交还人力资源部约见。
3.初试:
(1)所有应聘者的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主管级以下员工的求职由招聘主管初试,部门副经理级(含)以上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经理初试。
(2)应聘者来到公司后,先填写《应聘登记表》,特殊或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初试,但不可由用人部门直接单独初试。
(3)初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培养潜力、工作稳定性及企业文化的融合度等进行考核,了解其离职周期及薪资福利要求。
(4)初试考官须逐项填写《面试评估表》,明确面试意见并签字。
(5)初试合格者,应安排笔试或技能测试,如果为一些特殊岗位,还需要选择其他的测评工具(如情景模拟、案例分析、文件筐测试等)作为辅助参考,并推荐至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4.复试:
(1)用人部门应在接到推荐复试简历2个工作日内确定复试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复试。
(2)复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复试考官必须由拟招聘岗位的直线上级或授权人员担任。
(3)普通员工的复试由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进行面试或能力测试,符合要求者即可考虑录用。
(4)主管级以上岗位的复试由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进行第一轮复试或相关测试(含性格测试、结构化面试、案例分析、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根据岗位不同,选择不同的测试工具),经总公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再次面谈或测试通过即可录用;
(5)部门经理级以上岗位的求职最后还需要由公司董事长进行第三轮复试,以把控其能力是否与所任岗位匹配,符合要求者方可考虑录用。
二、录用决策
为保证拟录用人员背景资料和工作经历真实可靠,须通过第三方的观点考察求职者的社会定位,并对关键入职岗位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填写《背景调查表》。
(1)调查内容为拟录用人的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如有简历与事实严重不符者不予录用;对调查结果无异议的,录用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做健康体检,凡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公司有权不予录用。
(2)在做调查时,应尊重应聘者的个人隐私。调查方法以电话咨询、传真确认为主,以任职时间最长或最近一家单位的意见为主,整个过程注意保密工作。
(3)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安排上岗。对不予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告知需求部门,并将应聘人资料存入人才库或依应聘人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