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公司的招聘录用决策比较简单,就是用人部门和HR看完后凭其双方个人经验判断决定是否录用,有的甚至只要用人部门或HR一方看了合适就定了,这种方式效率高但难免会有风险,严格来说是不够科学规范的。那么,请问:
1、你们公司的录用决策是怎么定的?
我们公司是用人部门和HR面试后,填写面试意见,存在争议的,与求职者约定复试时间,由公司高管人员参与,总经理以上人员填写面试意见,综合以上面试意见决定是否录用。
2、如何来规避风险,进行更为科学规范的录用决策?请结合企业实际,谈谈你的实操经验和看法。
确定意向录用人员。过五关斩六将的各位优胜者,HR将会就薪酬、福利等细节问题再与他们进行商谈并带齐参观工作环境,进一步确定意向大的求职者。
1、确定意向录用人员。
2、 完成背景调查工作。
3、 特殊岗位需要做岗前体检。
4、 员工提交离职证明。
5、 办理入职。
6、 试用期考评。
7、 转正考评,正式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