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不论是否录用,一般来说,企业和HR应该给求职者一个明确的答复,对不予录用人员给予婉拒邮件、短信或电话,对拟录用人员发一份正式的书面offer,这样做会更好一些。实际大家真有这么做吗?其内容和话术又是怎样的?一起来讨论交流一下吧,请问:
1、对不予录用人员,你们会给予婉拒回复吗?如果是,内容或话术是怎样的?如果否,为什么不回复?请说明理由
面试结束后,不管是否录用,企业和HR应该给求职者一个明确的答复。对不予录用的人员,我们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面试时如果感觉与我们招聘的条件不合适的,我们会把我们的招聘条件跟面试人员委婉的交流一下,给到对方一些与我们的招聘条件不适应的信息,让面试人员在自尊心不受伤害的情况下了解到自己可能与这份工作无缘,会尽快的选择其他岗位。(2)不管与我们的招聘条件差距多远,我们都会对面试人员说一句,你回去考虑一下是否适合、喜欢我们公司的这份工作,我们公司也综合考虑一下,两天的时间给回电话或者发邮件。(3)两天之内没有录用的,一般会用邮件的形式,委婉的告知。
2、对于拟录用人员,你们会发正式的书面offer吗?如果是,内容和模板是怎样的?如果否,为什么不发?请说明理由。
对于公司录用的人员,没有正式的书面offer,没有理由,只是公司的一个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