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课:录用或不录用,你们最终如何回复?
面试结束后,不论是否录用,一般来说,企业和HR应该给求职者一个明确的答复,对不予录用人员给予婉拒邮件、短信或电话,对拟录用人员发一份正式的书面offer,这样做会更好一些。实际大家真有这么做吗?其内容和话术又是怎样的?一起来讨论交流一下吧,请问:
1、你们会给予婉拒回复吗?如果是,内容或话术是怎样的?如果否,为什么不回复?请说明理由。
1、对不予录用人员,招聘主管会给予婉拒的。大致婉拒情况有:
1.1在人力资源部初步面试时发现不合格:招聘主管在与应聘者对话过程中,发现应聘者的价值观、对企业的忠诚度及对工作的认可度产生分歧,招聘主管决定放弃录用时,会对应聘者讲明原因,说明未被录用的原因在哪,并感谢对方来参加面试。
1.2通过人力资源部面试到部门进行复试时部门负责人不建议录用:被试人员达不到部门负责人要求,也分两种情况,
1.2.1即之前有提到过的(如人力资源部门未与使用部门沟通招聘人员特殊要求,如某一时段只招男性或女性、某时段需要熟练工或实习生等,)像这种情况发生时,人力资源部会跟被试者讲清楚,并征询被试者意见后推荐被试者去其他部门或同行业其他单位应聘。
1.2.2除1.2.1提到的原因外,如果被试者不符合使用部门其他的要求,即说明该被试者不适合本单位,则人力资源部会委婉的告知对方。
1.3人力资源部和使用部门都面试通过,但在做背景调查时发现该员工在原单位存在不良记录,则人力资源部会电话直接告诉对方。
一般不予录用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都会直接告知对方,不让应聘者苦苦等待。
2、对于拟录用人员,我们会发正式的书面offer,具体内容和模板为:
2.1首先感谢对方选择我单位工作;
2.2告之对方入职时需要带的物品;
2.3告之对方如未按时入职或选择放弃本单位时需怎么做?
2.4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