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已经呼之欲出了。下面仅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去看一下,希望可以有所帮助。
第一,领导的角度:员工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就是不符合现岗位的工作要求,这个看法显然是不妥的。
先与领导沟通,申明劳动用工风险,如果一定要离职的话,也要做足工作--绩效评价和访谈记录(工作能力认定)(一般至少需要1-2个月),即可利用这段时间去沟通员工,也可以用事实来说服领导。
第二,员工的角度:我现在属于“三期”劳动用工时期,且并无过世,公司不体谅员工,还欺负人。
再与员工沟通,申明“三期”员工并非不可辞退,并在沟通中委婉告诉她。帮她回忆在司的成长经历,公司现在有困难,希望她能够理解,并告诉她会积极协调,并请她不要影响工作。
第三,人力资源的观点,尽量降低劳动用工风险,最好能够留住人才,将影响降到最低(孕期员工的辞退对公司的影响可大可小)。
作为人资,职能上,要降低用工风险;工作上,既要为领导分忧,也要尽量留住人才;道德上,要公平、公正。
分别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求同存异,利用好环境的变化,让时间去为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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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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