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南昌某物流公司,有近500名员工。公司里有一位文员小赵,平时就有些懒散,两个月前请了次事假回家招待亲戚,在饭桌上扭伤了脚,假期结束时托人带来医嘱证明,向公司请了两周的病假。两周结束后又送来一张证明,继续请假。这样先后送来了4张证明,并且还没有停止的意思。
小赵家境条件比较好,我告诉她不来上班就没有工资,她也同意,但是要求必须给她继续购买社保。我们专门派人到她家里去看过,她的脚伤已基本无大碍,现在公司领导要求我们让她尽快回来上班,但她还是坚持要请假,说是不休息好害怕留下后遗症。
我想请问:面对这样长期泡病假不归的员工,应该怎么样处理比较好?
完善请假流程,医嘱证明及所检查的医院,都是需要公司指定,并有相应人员陪伴,否则就是按事假或才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