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卡卡,今天又周五了,明天就是周末了想想有点小激动呢。
按照惯例先来分析案例:
1、模具工程师老张工龄13年;(事关医疗期)
2、老张跟主管意见不合,大吵一架;(事情的起因)
3、老张请病假达9个月,公司每月发放工资总额的60%给老张作为病假工资;(公司不错啊)
4、公司提供动嘴不动手岗位,老张拒不同意回来上班。(老张气性有点大)
本案例有两个焦点:
1、老张与主管的吵架;
2、老张的病情
其实先不说老张的病情,事情的起因就是因为老张和主管吵架,就导致老张一直称病不来。事情发生已经过了9个月,本公司的人资是有责任的。作为人资部门的职责就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第一时间安抚员工情绪并了解事情的经过。而本案例中的人资部门居然在老张请假9个月后才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如果我是老板,人资部门可以都换了。
好,不追究责任了,我们来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要侧面了解老张的病情,公司里面肯定有和老张关系好的员工,从他们口中可以了解看看老张是真的生病很严重,还是说在意跟主管吵架的事情。
如果侧面了解过后真的只是因为吵架的事情,而且老张其实想回公司上班,想化解矛盾,人资部门就可以上门探望老张,交流沟通一下,最好能化解老张和主管之间的矛盾,事情就自然解决,当然,因为事情过去很久了,沟通将是长期的过程。
如果老张是真的生病,而且还在生气,从情绪上判断是没有商量的余地,那么就简单安抚老张的情绪,并着手准备以下事情:
1、指定医疗机构给老张做全面体检。
建议选择当地法证鉴定的指定医院,每个地区都有,这个比较权威。
2、如果病情不严重,正常可以上班。
根据医院的鉴定结果,老张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正常可以上班,那么公司就可以要求老张上班,不来上班就按照旷工处理。超过公司规定天数,可以开除处理。
3、如果病情严重,确实需要休息,公司就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病假。
老张在公司工作13年了,根据法律规定他的医疗期是12个月(具体的法律条文我在11日的分享中详细说过,请移步查看,或是打开《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现在老张已经休息了9个月,也就是说医疗期还有3个月。
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根据《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4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45%发;满20年及以上,按50%发给。按上述标准计发病假待遇后,如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的,需给予补足;如超过本人本年正常上班月(日)均工资收入的,按本人本年正常上班的工资收入的80%发给。
该公司给与的病假工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医疗期结束的处理方式如下:
在医疗期满后再做一次身体检查,结果由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医疗期内病情相对稳定时,由单位劳鉴机构按照《广州市职工外伤、职业中毒医疗终结鉴定标准》、《广州市常见病病假建议书发放暂行标准》,以及《广州市职工常见病病情相对稳定确认标准》(另行制定)对医疗终结进行鉴定确认;
二、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由单位劳鉴机构填写《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一式三份,单位有关医生或劳鉴机构负责人填写“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
(二)到市指定医院作检查诊断,填入《鉴定表》中,并提供有关的检查化验等资料;
(三)单位劳鉴机构根据《疾病评定标准》,以及医院(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和检验资料,对其是否达到疾病等级和等级程度作出鉴定意见;
(四)单位由其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根据本单位劳鉴机构的鉴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作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处理决定或送有关部门办理伤病提前退休(职)等;
(五)属四至五级和七至八级疾病等级标准的伤病职工,或有重大或疑难的伤病鉴定争议案件,可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或区、县级市和市劳鉴会鉴(评)定确认。
第八条 对于患有癌症、重症精神病、瘫痪的职工,医疗期满尚未愈且确需继续停工治疗的,由单位劳鉴机构填写《鉴定表》,到市指定医院作检查诊断(详见本办法第七条二款(一)、(二)项程序),并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或区、县级市和市劳鉴会审核、批准延长医疗期。
第九条 单位或职工对医疗期期限的计算发生争议时,按隶属关系上报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或区、县级市、市劳鉴会审定。
职工合同期未满,医疗期已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且不属于特殊病种保护范围的,单位可以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是医疗期满解除的,所以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X服务年限。
总结:员工关系很重要,其实事情起因简单,最开始就赶紧解决问题就没有以后这些麻烦。遇到员工有矛盾的时候,人资部门应该及时和用人部门沟通,再来及时处理矛盾。
好的,今天的分享到此为止,还是老话,有疑问大家一起讨论。
祝大家周末愉快!
126楼 月月的爸爸
谢谢分享
125楼 明尚德企管chen
非常感谢分享!
124楼 球球007
谢谢分享,
123楼 S_1344237209
想得好好,学习了,谢谢分享!
122楼 爱赢才会拼
学习了,谢谢分享
121楼 菲菲飞远
谢谢老师,看来只能去权威医院鉴定是否能参加工作了,实在是符合属于不能从事工作的,只能给予补偿金的,万事还是只有协商上岗的最好啊,那补偿金真的好吓人了
120楼 爱魔法卡
太好了,学习了
119楼 忘卜掉的微笑
赞下
118楼 橙子不倒翁
谢谢分享,条理清晰,分析得较细致。
怡矾
是的,发现矛盾要及时处理,早处理总比晚处理效果要来得好。谢谢分享。
huihr
很好,谢谢分享。
117楼 642753826
谢谢分享!
116楼 Momofish
条分缕析,过来学习了~
115楼 livia潇潇
写的非常好
我们公司有一位类似的,但是是怀孕的员工,借着怀孕的理由经常请假且躲避自己的工作,我应该怎么办呢?
114楼 修行者815
嗯,分析的很有道理,
113楼 树的种子
分析得有理有据,学习了
112楼 舒林
分析地很有条理,学习了。
111楼 良知
我们单位有位同事(比我先入职),负责单位的开关门、安保和单位日常后勤设备维护,他向学校预支了2万元,我入职时不知道这事情,我现在发现此员工经常迟到、脱岗、旷工!按照单位制度早该辞退了!但是我从财务那了解到他尚欠单位2万元,而且按照当时约定是每月工资里扣款1000元,但是每个月他又以生活费不够向财务预支1000元,也就是2万元永远换不掉!他也因为这问题有恃无恐的违反学校规定!很恶劣的影响!我问领导当时怎么会一下子预支2万元给他(因为他月收入2800左右),领导很无奈的说:已经这样了,你们人资和财务想想怎么处理吧!我第一次遇到这样问题,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树的种子
@良知:1、停止对该员工预支工资,否则这个窟窿永远都补不上 2、对该员工的生活作风,诚信问题有必要作一个了解3、需要用一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制约,不能让他牵着公司的鼻子走
110楼 苡馨
学习了,谢谢分享
109楼 微风中的铃铛
学习了,谢谢分享!
108楼 小乖怪bobo
分析的很精辟,学习了,谢谢分享!
107楼 dorenmi
5.13日打卡奖励的第一个案例:经济补偿的年限是否合理:8+6.5=14.5,14.5超过了封顶12年?
梦醒时分0
@dorenmi:只有月收入超过社平的3倍时才封顶12年。否则就是按实际工作年限。
dorenmi
@梦醒时分0:材料中描述是超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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