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老张“死猪不怕开水烫”类型的,一定要想办法处理,为公司利益着想,最好不要无根据的辞退他,十多年的经济补偿不是一笔小数,对此,我是这样来思考的:
1、首先看病假相关规定。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再次劝解老张及家属。
将国家及广东省病假相关规定给予解释清楚,包括一些真实案例的讲述;同时,劝导如果因与主管意见不合、吵架就长期请病假不上班,这既不是面对事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是一种逃避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表现,问题摆在那里,应当正面面对和解决处理,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可能还会让问题变得更复杂。
另外,按照规定,13年的工龄病假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也就是一年,如果坚持请假到一年,公司的人事变化比较大了,一些新设备、新技术也使用上了,到时回到岗位可能会产生一些不适应,对自己工作状态也会有影响,这也会影响老员工已经创建起来的良好名声,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不要为了一时的情绪和生气,影响到自己。
当然,这个劝解,可以让更高级别的领导出面,或者老张比较认可的师傅、领导参加,这样,多个人的劝解下,老张及其家人容易接受回厂上班,先从事“动嘴不动手”的工作。
另外,我认为,可以对那个主管进行工作方法的交流,但不要进行批评或教育,反而应当鼓励其敢于管理的做法。
3、可以协商换下部门。
如果通过以上劝解无效,公司可以考虑或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后,给老张换一个部门,或者让那个主管调部门,暂时避开一下两个人在同一个部门的状况,让时间来缓和这些吧。
4、找开医疗证明的医生。
以上方法如果均无效,就找开具病假证明的医生了解情况,并录好音,证明老张是在骗取病假,或者对这个医生说明情况及严重性,如果再帮助其开假证明,公司就可以进行起诉,考虑到从医资格也不容易的,这个医生应当会知难而退,就不太会帮老张开病假证明了。
如果老张转而找另外的医生开假证明,可以如法处理,根本就给予病假待遇,如果其走法律程序,其骗取情形也将暴露,不但正当的权益难以保证,还可能被公司以严重违反规定而解除劳动关系,任何补偿、赔偿都不会产生。
5、降低其病假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病假期间的待遇可以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当比目前按老张全额工资60%会低一些,这也合理合法,老张看到此就会考虑再三的。
对于这种想“求辞退得补偿”的主儿,千万不能急于办事,否则就中了他的招儿。应当积极想办法、寻找其病假不成立的各种证据,拆除其左膀右臂,逐渐瓦解其嚣张气焰,达到缴械投降、受我控制的程度;最多也只能做适当的一点让步。如果处理完后,收拾不收拾他、算不算老帐,就看公司的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