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北一家快递公司,有员工60人左右。因为每年的3月份都是淡季,为了降低成本,公司从06年开始,要求3月份所有人员必须要休不少于5天的无薪假,直接从工资里扣款,即使没休或者只休了不到5天,也要按照5天来扣工资,员工虽然有不少怨言,不过大家维权意识都比较淡薄,而且流动性大,所以这些年一直没有因为这个问题惹上纠纷。今年我来到公司任人事主管,看到这个情况,觉得其中存在风险,也向领导提过取消这条规则,但领导不以为然。
我想请问:我现在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建议可以重新划分工资结构,如设立基本工资部分+绩效工资部分(产量工资部分),自然解决了在淡旺季 工资标准有所差别的因素了。另外,即使在淡季,也可以做些培训或员工活动,增加企业凝聚力。这样,也同时会对企业流动性大有一定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