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国企改制——机构调整——岗位出现超员——原岗降薪——如何后续补救过错。
分析:
1、国企改制,常有因人设岗的嫌疑。其实国企有许多部门与人员是可以精减的,但是国企的特点也决定了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2、出于前期国企身份,员工对企业的心理依赖度高,国企的正规的规章制度健全,对国家政策的应用到位,福利全。所以,员工一般不会轻易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3、改革过程中,出现人员冗余的现象是可以理解的,同时企业没有采取强制手段迫员工离职也是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当然不排除人情关系网络复杂。
4、关键问题所在:直接原岗降薪,在没有与员工告知的情况下为之,着实为今后员工仲裁公司埋下伏笔。这其实意味着,由于降薪的程序不到位不合法,企业放着可以运用的降薪权利不用,给员工有趁之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
只要涉及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调岗降薪,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有书面通知并有员工同意的签字。如果员工未签字,三天后视为同工不同意更改合同内容;但是员工配合实施合同更改内容我们可以视为员工同意合同更改。对于本案,公司这里还有一项公司机构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存在,利用好当下客观条件,把握员工心理,公司立即补一告知书下达给员工,同时找员工沟通当下公司状况,最终让员工签字同意。
5、如何与员工沟通。前期集体降薪给出一思路:对于好事,让员工没有选择,因为失去的方案总是美好的失去后总在心中存遗憾;对于坏事,一定要让员工有所选择,二选一选择后备感珍惜。所以,与员工沟通降薪,就要给他另一个更坏的方案放一块儿进行比较:到原岗接受降薪,还是到另一劳动强度极大的岗位接受现薪水,或者其他。当员工一旦选择好,立刻让员工在原岗降薪通知上签字同意。
法律是术上的运用,员工沟通是道上的把握。道与术,出剑无章法,但剑术为有形。
97楼 圣天子
道与术,出剑无章法,但剑术为有形
96楼 lydia.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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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楼 优雅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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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楼 轩宝贝
学习了
93楼 luck123
r如果员工既不同意降薪也不同意调岗话,是不是只能协商解除
92楼 红果果one
感谢分享,坚持学习。
91楼 糖果99
学习了!
90楼 微风中的铃铛
学习了,谢谢分享!
89楼 guojuan
补充一条 最麻烦的是吃官司
88楼 碧水微澜
法律是术上的运用,员工沟通是道上的把握。道与术,出剑无章法,但剑术为有形。
说的真好
87楼 无怨青春
公司这做法不合理,公司最好别有欺负员工就是傻这种想法,要不出现问题可影响不好啊
86楼 看客者
感谢分享
85楼 紫苏流云
强行降薪,处理不好,会惹众怒的....
84楼 氺綶糖
学习了
83楼 Qiao0808
术与道,写得真到位
82楼 颐泉
法律是术上的运用,员工沟通是道上的把握。道与术,出剑无章法,但剑术为有形。写的真好、赞一个
81楼 642753826
学习了,感谢分享!
80楼 xihonglulu
学习了谢谢分享
79楼 娟子132
您好,您的分析真的很受用,我们公司现在也有个员工调岗调薪了,但是没有找员工签字。您在上面提到“如果员工配合实施合同变更内容,就可以视为员工同意了合同的变更”这个员工也到了新的岗位工作了,但心里还是不太愿意,如果让员工签字他是不会签的。那我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将来的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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