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样操作才能避免风险呢?
1、确保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不违法。以免劳动者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要补偿金。
2、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最好不要是全额工资,只签订基本工资,以免赔偿过多的补偿金。
3、如果想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不付补偿金,就要收集有力的证据,比如招聘广告(确保录用条件中不带有歧视或违法的条件),背景调查的资料(比如有学历、经历等造假的证据),试用期内考核文件(有员工本人签字)等等。
4、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在第1、2条具备的情况下,只能依照法律规定“不满半年的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为经济补偿金”。
事实上,企业HR们可以利用好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把规避风险的工作做足,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