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中,用人单位对于频繁迟到的员工是否做到了每次记录在案?在延长试用期面谈时,是否对延长原因与员工进行书面确认?员工应该对其迟到行为引起足够认识,并规定在延长的试用期内,应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杜绝屡次迟到现象。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如下:
1. 解雇依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 关于“严重违反”以及“重大损害”的标准问题: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企业规章制度中应当对这两个概念进行量化,比如,合同期内一个月累计5次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视为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以利于解雇员工时有充分依据。我们在解雇前还是先提出改正要求更保险,限令员工在延长的试用期内应该杜绝其屡次迟到行为,如果拒不改正的,予以解雇。
3. 程序要求:必须收集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否则败诉风险极大,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4. 举证要求:企业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解雇理由是充分的,是有确凿证据的,所以在解雇严重违纪员工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如何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呢?因为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纪证据也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在该类纠纷中,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
1) 违纪员工的“检讨书”、“保证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
2) 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
3) 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
4) 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
5) 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
6) 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5. 收集证据的方法:
1) 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
2) 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次违纪时,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如员工不愿在处理材料上签字,则可以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7日内提出;
3) 对于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可能是有力的证据。
4) 如何制作解雇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司法实践中很多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往往是由于解雇书制作原因造成,如何制作一份有利于用人单位在应诉时更好的举证的解雇书?制作解雇书时有何技巧?
a) 关于用词:很多企业习惯用“开除”这词,建议大家今后不要使用该说法,而尽量用劳动法的规范说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开除”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对员工进行行政处分的方式,其对事实的认定、处理的程序要求都十分严格,按照该条例规定,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如果没有按照上述程序处理,极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违法解雇行为,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b) 应当正确填写解雇书:解雇书的正确填写非常非常重要。一旦打起官司来,法院只会审查企业的解雇理由是否成立,与解雇理由无关的违纪事实法官一概不管,如果解雇理由不能成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将向员工支付相对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建议填写解雇理由的原则是“宜粗不宜细”。
5)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7) 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8) 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书面送达员工,否则对员工不产生法律效力,如员工拒绝签收时企业如何应对,如何送达?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员工,否则,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不生效,但是,实践中很多情况是企业给员工出具书面通知时,员工却拒不签收,这时候很多企业束手无策,一方面法律要求企业必须证明已经书面送达员工,一方面是员工不签收,企业又没办法强迫员工签收,怎么办?应对方法一:制作员工入职登记表时,增加一栏,内容为:“公司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本人确认本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应对方法二:《劳动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7楼 hr甜橙
我公司一名员工因为工作上的事,打骂主管领导。我公司员工手册中有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纪,据此解除合同后,该名员工拿到解除合同十天后即住精神病防治医院,并仲裁上诉我公司。怎么办?
6楼 多多白云
分析的非常好,学到了很多,谢谢分享
5楼 鸿鹄D
总结得相当到位,学习了
千与千寻333
@鸿鹄D:感谢支持
4楼 沉默的流星
感谢分享,学习了
千与千寻333
@沉默的流星:感谢支持
3楼 hr甜橙
如果邮寄拒收的话,是不是还必须登报公告呢?
千与千寻333
@hr甜橙:一般快递是送达至员工家里签收的,单位保留快递回执。操作到现在还没遇到过拒收的,因为家人签收也事同正常送达。但真的出现你所说的邮件也拒收或退回的情况,采用公告形式也是可行的。
hr甜橙
@千与千寻333:谢谢回复,祝开心每一天!
2楼 忘剧草
应对方案写得很详细且实用,谢谢分享!
1楼 浪漫百合
感谢,学习了!
千与千寻333
@浪漫百合:感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