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员工还正处于试用期阶段,辞退的理由,还是要寻找一些比较符合实际的问题,如公司业务部门的组织结构的调整,导致相关的岗位工作内容合并了,人员需要重新分配原因,即然调整了岗位,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当服从分配(老员工:至于到新岗位上能否胜任工作,首先是要经过培训、考核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可以作辞退处理)。建议辞退的理由:在试用期里,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是经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不能按时报到工作,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合适合公司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不能为公司整体利益考虑。试用期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相关费用。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理解与适用: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楼 天下无忧
试用期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相关费用。
是这样子吗?很奇怪,也看到了之前的一些分享,有些还提到时需要赔偿的,比如有个也是试用期因为业务整合没有合适岗位的,建议都是赔偿1个月的。
当然,如果能证明不符合试用期的,就可以不赔偿。但是,需要各种证明依据,还要员工签字认可。
有能说一说的吗?
lym源849798456
@天下无忧: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胜任工作,可以不赔偿的。
1楼 沉默的流星
感谢分享,学习了